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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蘆洲區 民族路422巷33弄1號1樓 (5)
1,744萬
查封筆錄
- 114.3.28查封時,第三人蕭O福妹妹在場,表示房屋由自己與蕭O如居住,稱無影響交易情事,嗣於114.4.28履勘時,蕭O福在場,第三人查封前占有,拍賣後不點交。
- 經法院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函詢本件標的是否曾受理非自然死亡一案,函覆結果未有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函詢工務局是否因地震受創、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物,函覆無上開建物申請資料;函詢消防局是否發生火災,函覆107.1.1至114.8.11無受理相關案件。法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法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 5767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得標人無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本件拍賣標的物增建部分,有占用鄰地之情形,因鄰地非本件查封拍賣範圍,拍定後該占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法院不代為處理,應買人需自行承擔將來可能被訴請拆屋還地之風險及負擔拆除之義務,請應買人注意。又上開未登記建物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投標人應自行至拍賣標的現場查勘並評估風險後始為投標,若於拍定前已經拆除大隊拆除,或拍定後尚未拆除仍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法院依法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辦理,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799之1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 投標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洽詢電話:(02)877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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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
1,744
萬
公告坪數
39.58
坪
每坪單價
44.1
萬
保 證 金349 萬
投標日期115/04/01
狀 態流標
拍 次第一拍
點交情形不點交
【 物件資料 】
主建坪數
24.96
坪
附屬建物
2.65
坪
公共設施
0.76
坪
車位坪數
--
坪
增建面積
11.21
坪
土地坪數
8.02
坪
房屋類型
公寓
樓 層 數
5 樓
屋 齡
37 年
結 構
鋼筋混凝土
房屋用途
店舖,室內停車間
交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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