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本院112年8月22日查封筆錄所載,本件拍賣標的建物位於桃園21世紀社區,該大樓分為A、B棟,一樓至八樓沒有互通,九樓以上A、B棟互通,為住宅區,A棟樓下為好樂迪KTV及商店,B棟一至八樓為商辦。該大樓外觀目視較為老舊,樓梯間有壁癌、生鏽。
2.拍賣標的建物目前為空屋,無人居住使用,僅有少數傢俱,家電(冰箱、冷氣),有水、電,傢俱非本件拍賣標的範圍。據在場人保全表示據其所知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債務人未積欠管理費,該社區每月管理費為新臺幣75元/每坪。
3.依本院前案執行同一標的時,該社區管委會陳稱「本件拍賣標的於權狀雖持有三個車位,但因為大樓因機械停車設備無法使用,早已經住戶管委會同意拆除機械停車設備,所以停車位減少一半以上,已不足分配,經過多次協商仍無定案,所以該屋現在並無實質的車位」,而於查封時保全稱亦如前案所回復本院之情形,登記產權上雖有三個車位,但現在情形車位都委外經營,所賺取費用支付大樓之開銷,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拍定後關於車位之使用權需自行與住戶或管委會協商。
4.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拍賣標的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