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拍賣標的621、624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位於國凱街136、138巷之巷道用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且為77使字第936、935使用執照卷內門牌配置圖說載為私設通路。

2.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4.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又如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