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60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2.112年6月2日、112年12月4日現場查封、執行時,發現建物屬劍潭國宅,係老舊建築,走道無電燈,屋內堆放大量雜物,兩台冰箱、瓦斯爐、抽油煙機、洗衣機1台等物,無人居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4.拍定後抵押權登記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