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情形:依查封筆錄及地政人員指稱,拍賣標的現況雜草林木叢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並臨近龍潭區中原路二段435巷道路,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拍賣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義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應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情形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得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