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點交否: 不點交。

2.本件拍賣標的35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新北市新店區達觀路15-1號東南方約510公尺處之雜木林,無道路可通達。

3.本件拍賣標的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屬土地法規定之「林地」,按土地法第17條規定不得移轉於外國人,請應買人注意。

4.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5.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