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忠孝街 62 巷 9 弄 2 號房屋後方之雜木林,與同段 171 地號相鄰,無路可達,拍定後不點交。另依鑑價報告所載似有建物占用,惟據前揭房屋所有人書面陳報其屋旁為邊坡有擋土牆,應無占用之情事,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以達拍賣最低價額並出價最高者得標。又依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義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予拍定本分署亦得撤銷拍定,但義務人遺產管理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於開標前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3.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

4.占有使用狀況及點交否:本件查封時,據地政人員陳稱各標之占有使用狀況詳如備註。

5.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復 (一)編號 1 土地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二)編號 2 及編號 3 土地,經調閱 68 使字第 2555 號使用執照(67 建字第 2685號建造執照)與卷內原核准配置圖核對結果,因歷經地政機關多次辦理地籍圖重測或分割,致現有地籍圖與原核發使用執造時之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