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3地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2年7月31日指界時發現783地號土地係位於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1段166號建物左側,均為雜林地,其上無建物占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依法優先扣繳之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

3.783地號共有人、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


4.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