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賣建物為空屋,無人居住,查封時仍在整修施工中,部分結構有打除,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2.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3.第1393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建物施工部分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結構變更等情事,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
4.拍賣建物經債權人向附近鄰居訪查,查無影響交易價格之情事(如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有非自然死亡等);另鑑定報告記載:由現場情況研判,應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5.本件拍賣之建物,本院卷內依通常調查所得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已於備註欄載明;其他非本院依通常調查所可得知之資訊,則非拍賣公告應記載事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6.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