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拍賣標的608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位於長興路71號至81號間之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現為雜草樹木叢生,另其上有車輛停放。

2.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各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