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2.主旨:公告桃園市政府代為標售112年度第2批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
3.受理投標期限及方式:自民國113年3月25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16日上午9時開啟信箱時止,以郵寄方式寄達「桃園南門郵局第7-144號信箱」。
4.開標時間及地點:民國113年4月16日上午10時準時假本府3樓307會議室開標。
5.有意投標者,請至本府民政局網站(https://cab.tycg.gov.tw)下載投標單、投標信封及投標須知,或於標售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辦公時間,向本府民政處宗教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索取,或繕附收件人詳細地址且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函索(申請人應自行勘酌郵寄時間,如因函索寄送致延誤投標者,概不負責)。
6.標售之土地及建物一律按現狀辦理標售及書面點交,如有原使用之一切權利義務關係(包含租約、他項權利、公共造產、公用使用水權等)、其土地(含地上、地下)及建物實際情形,與一切應辦手續,概由得標人自理,本府不負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7.第1次標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