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拍賣標的2897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履勘,現為台灣房屋仲介公司信義光復特許加盟店,店長饒○軍稱自111年4月開始承租,租期6年,每月租金新台幣168,000元,惟並未提出書面租賃契約;另建物所含車位為地下三層29號及地下四層第8號。惟上開租賃契約係於本院110年2月23日查封日後始成立,對債權人不生效力,拍定後仍點交。

2.本件拍賣標的部分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40、143、149、150-1地號土地係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82至398號建物之坐落基地,148地號土地則位於該建物南側後方,有圍籬圍住,土地使用分區皆為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此四筆土地須與前揭房地共同移轉過戶始符合公寓大現管理條例之規定,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拍賣標的2897建號建物經詢在場人員,稱皆無海砂屋、輻射屋,火災或非自然死亡等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另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