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111年度司執全字第270號假扣押執行事件,於111年7月14日現場查封時據頂好名店城大樓保全人員致電承租人吳O珊,其表示自去年11月向債務人承租,租金15,000元,租期半年,最近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後可能不再續租,我會開始找其他間店面,約需2個月搬遷。現場鐵捲門上鎖,掛招牌HISALADIES,手扶梯上來左手第一間,由玻璃窗往內看為服飾店,敲門無人回應。空屋,拍定後點交。

2.本院於112年10月27日現場勘驗時,拍賣房屋位於頂好名店城商場4樓,現場門鎖關閉,自透明玻璃窗向內檢視,為無人使用之空屋,房屋門口上方,仍貼有查封公告,及該日勘驗通知函影本。另據商場保全人員表示,房屋已經1年多沒人使用。

3.拍賣之不動產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債務人有、無積欠大樓管理費用及其數額,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