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主旨:公告標售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112 年度第 206 批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 50 宗,請踴躍參
加投標。

3.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 113年01月16日 上午 11時00分正於
本公司(以下簡稱標售機構)投標室(地址:台北市大安區
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
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上
午 11時00分同地點開標。

4.投標人應以郵局掛號郵遞方式,連同投標單及投標保證金用掛號函件於開啟信箱前
寄達(臺 北 敦 南 郵 局
108-356 郵政信箱)。逾期寄達者,由投標人逕洽
郵局辦理原件退還。

5.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6.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