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賣之土地為山坡雜木林地,無法確認有無墳墓或其他占用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2.112年9月8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表示,拍賣之土地位於石碇區松積谷八分寮道路上台電新興幹2號2枝編號44電線桿西南方約520公尺處之山坡雜木林地,無建物坐落其上。

3.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林業用地。依土地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林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請投標人注意。

5.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墳墓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