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9月18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稱:新北市蘆洲區(下同)保和段409地號土地為成功路164號(2層樓,第2層為鐵皮搭建)、166號(4層樓,第4層為鐵棚)建物所占用,及前開2建物間有鐵門可通往其後方之紅色磚造房屋(無其他道路可達)亦有占用等情。惟其等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就此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關於土地相關形狀、坡度、臨路情形等,尚難以文字予完整描繪,請投標人自行持地籍圖至現場確認。

2.本件因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3.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本件拍賣標的之使用分區為商業區,非屬公共設施用地。另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所示,經調閱64使字第2114號使用執照(64建字第599號建造執照),與卷內原核准配置圖核對結果,部分土地為現有道路、部分土地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可稽。另依土地建物查詢資料系統顯示,保和段409地號土地已登載同段8建號等語。其相關使用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4.又本件拍賣標的是否業經徵收、協議價購,或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