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拍賣標的1098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店區永平街49號建物左前方之道路用地;標的1099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店區永平街49號建物前方之道路用地;標的110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店區永平街51巷1號建物前方之道路用地;標的1098、1099、1101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均為道路用地。
2.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0年11月22日新北工建字第1102233520號函所示,標的1098、1099、1101地號,依83店建字第992號建造執照卷內建築線指示圖說載示為計畫道路。
3.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全部,因該土地現供道路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4.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