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拍賣標的2116、2432、2433、2434、2435、2436、2437、2438、2439、2440、2441、2442、2443、2444、2445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履勘為地下一樓整個打通,且現由全聯購物中心承租為莒光店之賣場,租賃期間自民國109年4月21日起至121年4月20日止,有提出經公證之書面租賃契約,惟租賃契約之出租人為第三人非本件債務人,且其非對無權占有不爭執,買受人須自行查明相關法律關係,不得向本院聲明異議。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本件拍賣標的2128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履勘時在場管理員稱現為停車場,惟未配賦停車位。此部分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但與前揭建物一併拍賣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故共有人無單獨優先承買權。

3.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4.主要用途:一般零售業(甲組)兼日常用品零售業(不含日用百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