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0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由其居住使用,無增建,無停車位,故拍定後點交。
2.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惟建物於106年4月4日曾發生火災,僅部分受火燒損,未造成人員傷亡,請應買人注意。
3.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