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定後不點交:本分署於 112 年 2 月 23 日偕同地政人員現場指界,據地政人員指稱,拍賣之土地上有建物(門牌為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 81 號~99 號),為鐘鼎山林社區之建築基地;拍賣之建物據在場之鐘鼎山林社區副主委李○○稱,建物現況供停車空間使用,目前無分管契約,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又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義務人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本件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據鑑價報告指出屬第三種住宅區。
4.本件土地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復係 78 使字第 0550 號使用執照(75 建(松山)(中崙)字第 0768 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
5.本件土地、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建物共有人拍定,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建物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連同合併拍賣之土地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異議(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得全體公同共有人之同意,並登記為全體公同共有人所有)。
6.本件拍賣之建物經向相關機關查詢,其未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