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拍賣標的1326、3534建號建物現由共有人李o男、債務人之父親及債務人之子女共同居住使用,債務人未居住於此處;另標的3534建號建物為5樓增建,4樓有內梯通往。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台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6月5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22876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6月8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26129036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112年6月9日北市警萬分刑字第1123044728號函覆,經訪查附近居民稱該址未聽聞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本件僅拍賣標的1326、3534建號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另拍賣之3534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