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本件無抵押權。

3.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本件梅山段1419地號座落於往宜30-2,1254K,梅山路方向山上之山坡地。人車無法到達,依航照圖觀之,似為雜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