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2.主旨:公告本府代為標售112年第4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

3.公告起迄日期:自112年6月16日至112年9月16日止(因公告末日假日,故順延至112年9月18日),共3個月。

4.受理投標期間:自112年8月29日起至112年9月19日上午9時開啟信箱時止。

5.開標時間及地點:於112年9月19日上午9時30分準時於本府24樓2422會議室開標。

6.標售之土地一律按現狀辦理書面點交,其土地(含地上、地下)及建物實際情形,與一切應辦手續,概由得標人自理,本府不負任何責任。

7.第一次標售。

8.部分雜草地、部分雜木林。

9.有石頭矮牆坐落土地上。

10.無耕地三七五租約。